自2009年7月起,我院青年教师徐拥军赴广西南宁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,挂职期间,徐拥军同志任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、党组成员,分管民政局、民族事务局、科学技术局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及宗教和华侨工作等部门工作,协助分管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。